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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6年世界杯直播】海南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,有黑虎虾、花生油、油甘鱼等

2025-12-01 17:37:32  点击量:

 本网讯 近日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8期通告,检出17批次食品不合格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。

 

 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

 

 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,分别为文昌文城阿三姐综合商行销售的沃柑,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琼海嘉积马新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,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,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店销售的芹菜,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琼海嘉积颜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,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屯昌屯城万锦才水产摊销售的油甘鱼,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昌江石碌初蔓鱼摊销售的海水虾,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小花甲,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陵水英州关克选水产品摊销售的黑虎虾,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、土霉素/金霉素/四环素(组合含量)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口秀英何芳玉水产摊销售的海白,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口秀英陈在娥鱼摊销售的油甘鱼,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 

  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,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、呼吸道感染等,是动物专属用药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—2019)中规定,恩诺沙星在海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/kg。海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,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。

 

  土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。土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、肺炎球菌、化脓性链球菌、淋球菌、脑膜炎球菌、大肠杆菌、产气杆菌、志贺菌属、耶尔森菌、单核细胞李斯特菌等有较强抗菌活性;土霉素对立克次体、支原体、衣原体、放线菌等也有较强作用。金霉素是由金色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四环素类抗菌药。具有抗菌谱广、配伍禁忌少、安全高效、成本低等优点。动物产品的金霉素残留,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。四环素是具有菲烷母核的抗菌药物。具有抗菌谱广、使用便捷、配伍禁忌少、安全高效、成本低等优点。动物产品的四环素残留,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—2019)中规定,土霉素/金霉素/四环素(组合含量)在淡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/kg。水产类产品土霉素/金霉素/四环素(组合含量)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,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。

 

  噻虫胺,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,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—2021)中规定,噻虫胺在胡萝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.2mg/kg,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.04mg/kg。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。

 

  联苯菊酯,触杀和胃毒作用,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。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,包括鞘翅目、双翅目、异翅亚目、同翅目、鳞翅目和直翅目害虫;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。适用作物包括谷物、柑橘、棉花、果树、葡萄、观赏植物和蔬菜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用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,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2763—2021)中规定,联苯菊酯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05mg/kg。沃柑中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。

 

  氧氟沙星是氟喹诺酮类药物。具有抗菌谱广和口服吸收良好的优点。对葡萄球菌、链球菌(包括肠球菌)、肺炎链球菌、淋球菌、大肠杆菌等有较好的抗菌作用。动物产品的氧氟沙星残留,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;长期大量摄入氧氟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,可能在人体内蓄积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.1-2022)中规定,氧氟沙星在淡水鱼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μg/kg。氧氟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。

 

 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,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。低毒,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,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。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中规定,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3mg/kg。咪鲜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。

 

 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,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。动物产品的氯霉素残留,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;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,可能在人体内蓄积,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,引起不良反应等。根据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(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)中的规定,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(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)。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,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。

 

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

 

 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,分别为儋州王五进杰花生油加工店生产、销售的花生油,其中酸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儋州那大福满源榨油坊生产、销售的花生油,其中酸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口美兰绿地南国宝宝母婴店销售的、标称湖北研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脾牛去湿颗粒(运动营养食品),其中左旋肉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 

  酸价,又称酸值,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。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,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,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(GB 2716—2018)中规定,花生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/g。花生油中酸价(KOH)检测值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,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,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。

 

  肉碱又称肉毒碱,是一种具有多种生理功能的类氨基酸化合物。婴儿机体合成左旋肉碱的速度平均仅为成人的20%,且体内储存量很低,其主要靠外源性补充以维持血液中的左旋肉碱水平。婴儿发育较快,需要大量的能量和脂肪,左旋肉碱的需要量也增加,膳食左旋肉碱缺乏会影响婴儿对脂肪的利用,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,最终导致婴儿发育不良,肌肉乏力,感觉迟钝等。但过多的补充可能引起体臭、胃肠不适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》GB 24154-2015中规定,左旋肉碱为营养成分在脾牛去湿?颗粒(运动营养食品)中的含量规定为1-2g/d。

 

 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物问题

 

 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物问题,为文昌文城文强菜摊销售的胡萝卜,其中铅(以Pb计)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 

 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,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,可在人体内蓄积。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,会对血液系统、神经系统产生损害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2)规定了胡萝卜蔬菜类食品中铅的限量为0.1mg/kg。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通过土壤、空气、水等途径导致,也可能是运输或贮藏过程中的铅迁移带入。

 

  此外,还有2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、其他污染问题,分别为海口美兰陈琼原早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(碗),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海口秀英湘香小碗菜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(碗),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
 

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,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、洗洁精、洗衣液、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,是一种低毒物质,因其使用方便、易溶解、稳定性好、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。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,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残留过量,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(饮)具》(GB 14934-2016)规定,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(饮)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。餐(饮)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(饮)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,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。

 

 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。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(如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致病性大肠杆菌)污染的可能性较大。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,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,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;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,可能危害人体健康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(饮)具》(GB 14934-2016)中规定,复用餐饮具(餐馆自行消毒)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。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,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、工器具等的污染;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;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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